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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民商网 作者:中民
据《温州日报》等媒体报道,山东枣庄台儿庄区一起持续十余年的酒厂土地投资纠纷案,因李学堆等温州商人的艰难维权与多名法律专家的集中研讨,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该案不仅关乎特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个别县域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短板与隐忧。
梳理该案例发现,其核心争议点清晰揭示了县域营商环境中的一些软肋:首先,地方政府部门的承诺具有随意性;其次,土地厂房处置程序欠缺规范;第三,权利救济渠道不够通畅。
上述案例也再次证明,在县域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单纯依靠政策优惠、资源禀赋的“硬实力”已远远不够。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软实力”,正成为决定资本流向、项目成败乃至区域发展潜力的关键变量。想要推动县域经济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就必须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行政准则,构筑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稳定预期的“压舱石”。投资者,特别是跨区域投资的民营企业,最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制度环境。清晰的法律规则、规范的行政行为、可预见的政策走向,才能让他们安心扎根、长远规划。朝令夕改、任意违约的行政文化,只会令投资者望而却步。
法治是公平竞争的“防护网”。所有市场主体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同等力度的保护。县域政府行为必须恪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杜绝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不当干预或资源倾斜。
法治是纠纷解决的“主渠道”。一个健康的营商环境,必然具备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当政企之间出现纠纷时,应确保企业能够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法定途径获得有效救济,而非诉诸于漫长、不确定的非正式渠道。
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恪守契约精神。县域政府部门应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重大决策、特别是招商引资承诺,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可行性评估。要珍视政府信用,对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严格履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变更的,应依法给予公平补偿。
二是规范重点领域行政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尤其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确保司法公正。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司法机关应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成为营商环境的坚定维护者。
台儿庄区的这一宗土地纠纷案,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它提醒所有致力于发展县域经济的地方主政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唯有将法治思维融入血脉,将依法行政践于行动,真正尊重和保护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赢得市场的长期信任,吸引更多优质市场要素及资源汇聚,从而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行稳致远。
(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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