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出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在过去的商标维权过程中,我们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我们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7月10日,北京棉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涛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实践媒体座谈会上表示,这对于长期深陷商标侵权纠纷的北京棉田集团而言,意义尤为重大。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出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在过去的商标维权过程中,我们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我们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7月10日,北京棉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涛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实践媒体座谈会上表示,这对于长期深陷商标侵权纠纷的北京棉田集团而言,意义尤为重大。
24年商标拉锯战:从“抢注”争议到司法确权
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24)最高法行申735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日本某杂货店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行终字1597号《行政判决》的再审申请,维持了中国无印良品商标的合法有效注册状态,标志着两个“无印良品”商标之争落下帷幕。
这场商标纷争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受中国蜡染、扎染等传统染织工艺启发,以“无印染,优良品质”为理念,推出植物染毛巾并命名为“无印良品”。2000年,这款质朴纯粹的毛巾亮相北京中国纺织品博览会,迅速引发消费者与媒体关注。同年,南华实业在第24类(棉织品、毛巾、床单、被子等)商品上成功注册中文简体“无印良品”商标(注册号1561046)。
“2000年北京中国纺织品博览会期间,原中国纺织工业部部长吴文英、原中国家用纺织品协会会长杨东辉对产品给予高度评价,称赞产品名称起得好、品质也佳。”马涛介绍,当时他特意解释“无印良品”核心在于植物染工艺。但因当时企业商标保护意识不足,直至参展后才着手申请商标,并于2001年成功获批。彼时,日本某杂货店尚未进入大陆市场,也未进行任何广告宣传,鲜有人知。
2004年7月,“无印良品”商标转让至北京棉田集团名下。2005年,日本某杂货店才在上海开设中国大陆第一家门面。2011年,棉田公司以“无印良品”为字号设立子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并推出“无印良品Natural Mill”品牌,通过实体门店与电商平台拓展市场。由于中国公司注册在先,日本某杂货店无法在中国继续申请注册第24类商标,双方由此展开长达24年的商标拉锯战。
2012年6月29日,原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进行行政裁定和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确认中国无印良品在24类家纺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在先形成,商标授权合法有效。然而,2015年,北京棉田集团发现日本某杂货店在生产、销售的毛毯、床罩、面巾等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标识,构成侵权,遂将其告上法院。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0多万元。日本某杂货店不服上诉,2019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在天猫旗舰店及中国大陆实体店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日本某杂货店仍持续在2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此后历经8个流程、9起案件,长达12年的法律博弈,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其申请。
北京棉田集团代理律师孔丽芳表示,长期诉讼导致市场混淆,2001年至2012年,棉田公司无法正常宣传推广,而2005年进入中国的日本某杂货店持续侵权使用,让消费者误以为家纺领域的“无印良品”源自日本。此次最高法院裁定,终于以法律文书形式厘清了事实。
民营经济促进法守护中国“无印良品”商标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许进表示,北京棉田集团的“无印良品”商标在家纺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是中国家纺的优秀商标。最高人民法院曾以(2010)高行终字第338号和(2012)行提字第2号判定北京棉田公司第24类商品“无印良品”商标核准注册和再审确权。此后10余年,日本某杂货店一方面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在家纺商品上持续使用“无印良品”商标,恶意侵权;一方面在“无印良品”商标问题上发起百起诉讼,严重浪费了中国的司法资源。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中国目前已是知识产权建设大国,但在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马涛感慨,一方面,各项知识产权立法尚不够完善,仍有进一步丰富和细化的空间;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严重不足,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的深入了解,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保护方式及重要意义都知之甚少。
马涛坦言:“民营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知识产权就是我们闯荡市场的‘群狼战术’。”结合多年实践经验,他分享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三点心得:
企业经营者必须熟知知识产权法规政策。无论是新企业还是老企业,管理层都应系统学习商标、专利、版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他说经常遇到一些企业,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就手足无措,究其根源是对基础法规缺乏了解。作为企业负责人,虽不必精通每个细节,但核心法规必须掌握。他呼吁建立“中国知识产权师”职业体系,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他说在办公室常年摆放最新版《中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刻关注立法动态。企业不能仅依赖法务部,必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部门,配备专业团队负责商标监测、专利布局、维权诉讼等全链条工作。以北京棉田集团为例,正是通过系统化的知识产权管理,才在长达20年的维权战中保持主动。
面对侵权要敢于且善于维权。中国司法环境持续优化,为企业维权提供了坚实保障。有些企业担心对手实力强大而选择退缩,但只要自身产品是原创研发、合法注册,就应理直气壮地维护权益。北京棉田集团用20年维权史证明,面对侵权方设置的各种法律陷阱,企业必须培养专业的维权能力,既要敢于亮剑,更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
“各级政府和各级法院应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许进表示,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是促进市场主体培育自有品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能让虚假的、外国企业的“在先商号权”掣肘中国民营企业和民族品牌的发展。
当今全球化的商业浪潮中,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迈向新的发展高度。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副会长邱成军表示,中国无印良品再次胜诉这一事件,为深入探讨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新未来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启示。
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创新与维权并进
历经多年砥砺前行与披荆斩棘,中国无印良品已发展壮大为中国家纺行业领军品牌:线上在天猫、京东、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平台布局近 300 家旗舰店和专卖店,线下开设 200 多家门店,年销售额达数十亿元,创造近万个就业岗位。
这一发展成果的背后,是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持续深耕——北京棉田集团多年来不断加大纺织领域科技投入,致力于打造高性价比优质商品。以“无印良品”毛巾为例,国家标准要求吸水时间为20秒,国内行业最高水平为5秒,而该集团早在2017年就将这一指标突破至1秒以内;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敏锐捕捉市场需求变化,利用大豆纤维蓬松度优势研发大豆纤维被,至今已实现20多亿元产值。
民营企业也是创新的主体,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既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更是撬动产业升级的”战略支点”。北京棉田集团已发展成一家集纺织、中医药大健康、商业连锁、互联网、新媒体、科技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cottonfield棉田”、“汉方宸、汉方宸药妆”、“无印工坊Natural Mill”、“无印良品”、“美日网、美日优选”“自主创新和跨国并购多项专利”等六大知识产权矩阵保护体系,产业布局在北京、澳门、江苏等地。
“我们始终紧跟消费市场变化推进科技创新,”马涛表示,未来,棉田集团一方面将继续借助法律武器,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将持续加大在科技创新和安全健康产品领域的投入,引领中国家纺行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优质商品,这是企业坚守的初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部门协作,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多元纠纷解决、维权援助以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风险预警等服务,进一步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凸显出保护民营经济知识产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的导向。
马涛表示,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北京棉田集团等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保障下,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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