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企业终极目的的追问
徐景安
2023年2月23日
我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呐喊,为企业家群体争取权利,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和开辟路径。那么,种种现象值得思考,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什么?
办企业就是为了赚钱。称为“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名言:“我们期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或是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特别关注。”
他认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利益。这个过程就会带来社会的普遍繁荣。这就奠定了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
但是,人们忽略了,亚当·斯密期望在自律的个人自由基础上建立起一种自发调节的社会经济秩序。但是自律从何而来?以逐利为最高目的企业主,面对利润、财富的诱惑,市场无情的压力,道德底线、法律威慑都抛之九霄云外,谈何自律呢?
如果企业把赚钱作为至高无上的终极目的,那就会損害公共利益。
以日本三菱企业为例,自2016年起,三菱集团几乎每年都因“造假”而90度弯腰道歉。百年企业、造假四十年,对60多万辆车的燃油数据造假。曾引以为傲的工匠精神,被嘲讽为“躬匠精神”。
拥有78年历史、名列世界五百强第八位的德国大众汽车也曾以柴油车“尾气造假”,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以精益求精闻名世界的德国汽车为什么也会造假呢?在汽车行业竞争的压力下,资本的趋利本性,走上了损人利己之路。
许多企业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但不少企业上市就是为了圈钱。
马克思早就指出:“当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
为了保障众多股民的利益,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从信息披露到股票交易到公司治理。2016年底被称为“监管年”。可是,2017年违法违规更严重。于是呼吁上市公司要“敬畏规则”。
敬畏来自内心、追求和信仰。如果一个企业,一个人把赚钱作为唯一、至上的追求,是不会敬畏规则的,而是应付、躲避、对抗、搞定。
不少上市公司违规、违法,不是不知不懂,而是主观故意、逐利驱动。
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允许、保障、鼓励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但是怎么建立自律机制,也就是传统文化讲的取财有道,那么“道”在哪里?或者说人们愿意普遍接受的“道”是什么?
对人来说,有两种动机:
一是物质利益驱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首要前提是承认物质利益原则,这是人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
但是把财富作为人的唯一、至上的追求,这就步入了误区。挡不住各种诱惑,为了弄钱,不顾道德、不顾法纪、不顾风险,甚至不顾生命,多少人受到严厉的惩罚,依然前赴后继。
人还有第二个动机,价值意义驱动。这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为什么要追求价值意义,价值意义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呢?这就是幸福。一个人做了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以至对世界有意义的事,就会内生存在感、自豪感而幸福,也会被外肯定、赞扬、崇敬而愉悦。
商人者,做生意的人。我们不能因为做生意而忘记自己是人。人的终极目的是幸福,要幸福就得讲道德,道德与幸福同在,不讲道德一定会遭报应而不幸福。
我们开悟:企业的终极目的是创造幸福,这是企业的理念革命。
如果企业家想明白,企业的终极目的是创造幸福,那么您的思维、眼光、心胸、气度就大不一样,就不会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决不会走上伤天害人之路,相反您会以一颗仁爱之心,善待员工、善待顾客、善待社会、善待自然,这样的企业会不赚钱吗?这样的企业家会不幸福吗?
什么是幸福企业?
一个表现为“物”,资产的扩大与利润的增加;一个表现为“人”,即员工愉悦、快乐、幸福。
老板把员工不只是实现经营目标的手段,还作为目的,员工幸福也是企业的目标与成就。
管理层不只是对老板负责,完成业绩,也要善待员工,使员工快乐;员工把工作不只是获取报酬的手段,而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工作就是目的。
凭什么老板、经理把员工作为目的?他们的价值理念、价值目标、价值尺度是追求幸福最大化,把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也使员工幸福,才是人生价值的真正体现,给员工带来幸福的领导一定受员工的爱戴和拥护,因而一定是幸福的。相反,把利润最大作为价值追求,而忽视甚至损害员工利益,必然造成劳资矛盾与冲突,领导不幸员工的领导一定是不幸福的。
凭什么员工把工作作为目的?对员工来说,工作的目的不只是获取报酬、养家糊口,更是实现人生的价值。通过工作,发挥自己的才能,服务于社会,一个能为企业、社会、国家做出贡献的人,一定是幸福的。
员工满意、顾客满意、股东满意。员工满意了,就会好好工作,就能使顾客满意,顾客满意效益就会好,股东也会满意。
传统企业都是强调员工要怎么对待工作,而回避了如何对待员工。幸福企业强调,首先是善待员工,员工才可能善待工作。
西方的利益攸关方理论认为:企业不仅仅是股东所有,应为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的联盟,要兼顾股东、员工、顾客、社区等各方面的利益。
2000年联合国为推进全球化朝积极的方向发展,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遵循“人权原则、劳工原则、环境原则”的“全球协议”。
幸福企业是利益攸关方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综合与凝炼。
幸福企业是能够为员工创造幸福、为客户提供价值、为股东带来回报、为社会做出贡献,即企业相关方,因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持续广泛受益,从而感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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