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11 月 8 日人民日报 02 版刊发解读。草案有几个明确变化:涉税信息使用范围法定,只限税收征管用途;增设更正申报制度,非主观失误可自主纠错免罚;税款滞纳金设上限,最多不超过税款本数二倍,并新增免予加收情形;取消复议前必须先缴税或提供担保的前置要求,企业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修订方向是降低办税合规成本和权利救济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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