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税改的方向是什么?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一下现有财税体制历史进程。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最近成了热门话题。
其实,早在202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在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清单中,就首次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新一轮税改的方向是什么?
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一下现有财税体制历史进程。
过去三十多年中,两个历史节点非常重要,分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财税体制改革。
所有的改革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当时的运行机制或体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甚至是严峻的问题。话说回来,好端端的也就没必要改了。
1994年分税制为主的财税改革也是如此,大刀阔斧的改革,增强了财政汲取能力和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同时也调动了地方积极性。
此后,地方为了获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留成,大力度招商引资,发展出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和经济增长模式。这也是中国经济迅猛增长的重要基础。
而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也同样是为了解决积累的问题。11年前的那次改革,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纳入2015年修订完成的《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法定债券来举债,同时推进化解隐形债务和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也逐步完善。税制改革方面,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环保税完成费改税,消费税等税制不断完善。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财税制度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新形势包括地方财政困难、债务压力过大等问题,财政的可持续性亟待增强。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的迅速崛起,中国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因此,和过去主要以提升效率,做大蛋糕为目标不同。新一轮的改革目标不得不变得更加多元,而核心问题,从“发展”转向兼顾“治理”的兼容考虑。如何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形成可持续的财税体制成为必答题。
财税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资源配置效率、市场统一和社会公平。牵一发而动全身,关乎国家的发展方向,每一步必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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