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文昌:日本怎样支持基础研究?
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核心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基础研究以探索客观规律、获取原创知识为目标,是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的源头。日本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系统布局基础研究,数十年间积累了丰富经验,也遭遇发展瓶颈,梳理其政策举措、发展得失,对我国推进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日本基础研究的发展成效与现实挑战
战后日本依托经济快速崛起,科技研发能力稳步提升。依托“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本大力扩充理工类人才队伍,为科技发展筑牢人才根基。1978年其国民生产总值已占全球十分之一,但长期偏重技术引进和应用开发,基础研究短板突出,还被美欧等国诟病“基础研究搭便车”。为此日本在1986年出台《科学技术政策纲要》,正式将基础研究确立为科技政策核心方向。
即便上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其基础研究依旧保持增长态势,综合研发实力跻身全球前列。从科研成果来看,1997—1999年,日本全球论文占比达9.6%,位居世界第二;高被引论文数量也处于全球上游水平。诺奖成果更是直观体现其基础研究实力,1995年《科学技术基本法》实施后,日本自然科学领域已有21人斩获诺奖。日本在制定第二个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0-2005)时提出50年内获得30个诺奖,至今才30年已获23个诺奖了。2002年、2008年、2014年更是多次多人集中获奖。同时,一些基础研究成果经过应用和开发研究成功转化为产业优势,如在锂离子电池、导电高分子、半导体等领域的诺奖成果,就曾帮助日本在球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
但进入21世纪,日本基础研究逐步显现颓势,综合研究能力持续相对下滑,《自然》等国际期刊也指出其科研实力不再稳居世界一流。虽然日本论文总量仍在增长,但受其他国家科研规模快速扩张影响,其全球占比大幅下降:1997—1999年,其10%高被引论文全球占比9.6%,2017—2019年跌至4.2%,目前的排名已滑落至全球第13位,顶尖高被引论文排名也同步下滑。
究其原因,日本高校作为基础研究的核心载体,承担了全国约70%的论文产出,但科研能力不断弱化。其核心问题:
一是大学等研发机构经费增长乏力,以2000年为基数1来计算,日本大学等机构的研发经费在2019年的指数(经合组织估算)为0.9,而美国为2.6、英国为2.5、德国为2.3、法国为1.9、中国为23.4、韩国为4.7,日本是主要国家中唯一出现下滑的国家;从图1 可以看出从1989年至2019年,日本基础研究投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图1 日本历年研究开发费分类(金额)

二是研究人员、博士后就业不稳定,缺乏创新研究环境,导致工作吸引力下降;
三是在大学等研究机构法人化改革中科研经费过度依赖竞争性资助,削弱了推动基础科学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活力,还挤压了研究人员有效研究的时间。
为扭转以上颓势,日本正在实施一系列新的方针和政策,如实施研究力提升计划、支持年轻研究人员综合方案等,并在2026年3月发布的第七期科学技术和创新计划中,明确提出十年内让10%高被引论文数量重回全球第三的发展目标。
二、日本支持基础研究的核心举措
以1995年《科学技术基本法》为分界,日本基础研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980—1994年为初步发展期,科技投入中基础研究占比曾长期超20%;
1995—2020年为快速发展与回落期,前期科研实力快速提升,本世纪初开始走弱;
2020年至今为改革振兴期,日本修订法律、出台新政,全面加码基础研究建设。
其支撑基础研究的政策体系主要有:
(一)凝聚社会共识,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日本将营造创新生态、凝聚全民共识作为发展基础研究的必要条件。政府与社会各界主动科普科学价值,让公众、产业界认识到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活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产业界形成共识,将强化基础研究视作企业社会责任,弥补企业研发偏重产品开发的短板。
同时,日本构建了完备的科技法律体系,以立法确保基础研究的核心地位。1986年颁布《科学技术政策大纲》,确立以基础研究为中心的科技发展方针;1995年实施《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应协调发展的原则,界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主体责任。后续又陆续出台《促进科学、技术与创新创造法案》《研发能力强化法》《研究交流促进法》等配套法律,覆盖研发能力提升、科研人员交流、大型科研设施共享等领域,为基础研究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此外,日本坚持开放合作理念,推进国际科技交流、人才互通,并积极鼓励女性科研人员投身基础研究。
(二)优化管理体制,深化机构机制改革
在顶层管理层面,日本搭建起高位统筹的科技治理架构。设立由首相担任主席的科学技术创新会议,统筹全国科技政策、预算分配、科研评价等核心工作,下设战略性创新创造项目、官民研发投资扩大项目等跨部门专项机制。同时成立综合创新战略推进会议,联动知识产权、医疗、航天、海洋等六大职能机构,实现科技创新全领域协同。地方政府则结合区域特色,落地配套科技政策,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格局。
针对科研主体,日本持续推进法人制度改革。2004年完成国立大学法人化,赋予高校办学与科研自主权;2017年推出指定国立大学法人制度,对顶尖高校给予专项补助,允许高校对接社会资本,并扩大自主管理权限,目前共有十所高校入选。自2019财年起,国立大学运营补助全面实行成果导向型分配机制,以科研、办学实绩划分经费,倒逼高校提升研究质量,2022年该机制覆盖经费规模达1000亿日元。对于公共研发机构,日本在2016年将原有独立行政法人改组为国立研究开发法人(日本特有的法人),适配基础研究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研究课题,优化其采购、资金管理等运营规则;对产出顶尖原创成果的机构划定为特定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给予专项扶持。
日本还建立五年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制度,自1996年起每五年制定一期规划,以十年为长期远景,明确五年间的基础研究发展目标。第六期计划(2021—2025)提出“社会5.0”发展理念,规划五年内政府研发投入达30万亿日元,官民合计120万亿日元,并首次将人文社科纳入规划范畴。
(三)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科研软硬实力
资金保障是日本支撑基础研究的核心手段。为扭转研发投资一度停滞,日本先后推出官民研发投资扩大计划、研发与Society5.0桥接计划,引导政府资金撬动民间资本,持续扩大研发投入规模。2023年日本科技研究经费达22.5万亿日元,同比增长6.5%,研发经费占名义GDP比重升至3.70%,创下历史新高。在民间投资方面,经团联设定的目标是,到2027财年,将把国内投资提升至每年100万亿日元。在即将实施的第7个基本计划(2026—2030)中,政府研发投资累计将达60万亿日元,官民总投资将达180万亿日元。在研发结构上,日本长期保持三类研究合理配比:基础研究占比14%—15%,应用研究约24%,开发研究60%—62%,结构布局与国际主流水平接轨。
图2 2023年日本各部门研究开发费分类比率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第一生命经济研究所 经济调查部资料翻译编制
人才培育方面,面对少子老龄化、科研人才缺口问题,日本出台多项扶持政策。一方面为硕博研究生提供生活与科研补助,拓宽就业渠道。最新的培养目标:到2040年,每百万人口博士人数达到300人,较2020年增长2倍,博士生就业率提升至80%。另一方面尊重科研人员学术自主权,设立专属“青年研究”资助项目,面向42周岁及以下青年学者,单个项目五年资助额度约1亿日元,扶持青年团队开展原创攻关。
另外,日本还制定“研究力强化·青年研究者支援综合方案”,从根本上加强青年研究者的研究环境建设,确保他们有充分的研究与教育活动时间,实现研究人才的多样化职业路径,打造有吸引力的博士课程,以推动建设知识密集型价值创造体系,并实现从社会整体需求中培养研究人员的良性循环。
在科研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上,日本设立规模10万亿日元的大学专项基金,用于高校基础研究和科研设施升级;教育部科学省设立规模达2000亿日元的基金,安排1498亿日元用于支持区域核心及特色研究大学。同时加强基础研究的大型设施建设,如建成高能加速器、超级神冈探测器等一批世界级大科学装置,多项诺奖成果依托此类设施诞生。还升级全国学术信息网络SINET,搭建千兆级通信线路,联通全国800余所高校与科研机构,完善云计算、国际通信等配套服务。此外,日本大力推进大型仪器、科研设施共享,推动科研数字化转型。依托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开展科技政策研究、搭建产学研融合平台,促进尖端研究、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一体化发展。
(四)布局重大项目,引领前沿学术探索
日本依托学术发展路线图,由高校牵头组织海内外科研力量,实施大规模学术前沿推进事业,集中资源布局战略性重大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协同攻关,以重大项目带动整体基础研究水平提升。
三、经验总结与启示
综观日本基础研究数十年的发展历程,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因经费停滞、机制僵化导致实力下滑的教训,可为我国发展基础研究提供某些启示。
第一,加强基础研究必须凝聚全社会共识,厘清三类研究发展关系。要让政府、科技界、产业界及民众充分认识基础研究的战略价值,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协同发展。既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布局定向基础研究,筑牢科技创新根基。
第二,坚持长期规划,构建稳定连贯的政策体系。基础研究见效周期长,短期难以产生经济回报,必须摒弃短期思维,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套连续性政策,为基础研究发展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第三,强化高校与科研机构主体地位,聚焦人才建设。高校和公共科研机构是基础研究的核心阵地,需持续加大经费、资源投入,精简行政事务,保障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同时完善人才培养、资助、就业全链条体系,打造稳定的科研人才队伍,并深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第四,优化经费管理模式。基础研究具备不确定性、探索性特征,若经费分配过度强调短期竞争、即时成果,会破坏科研生态。需建立适配基础研究规律的评价与资助机制,包容探索失败,为原创性、颠覆性研究提供生存土壤。
作者系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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