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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我对“民商”的认知

来源:《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总第280期  胡德平 日期:2012/9/7 11:16:03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企和民企按理说在民商法面前,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彼此只有生产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考核指标不同,没有亲疏厚薄之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国企和民企的同质化、趋同化。

究竟什么是民商?我认为,每个公民都应熟知“民商”二字所赋予的重要意义,和与自己的密切关系。

“民商”一词的法律价值

“民商”一词可以有多种指向,在任何一个现代化的法治社会中,国家都要为“民商”立法。民商法包括两部分,一为“民法典”,一为“商法典”。

我第一次听到“民法典”一词是在2002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鹏同志的讲话,他提出“要加快《物权法》的起草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我当时一听而过,三个字总念不顺口。

何谓“民商法”?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期间,拿破仑于1804 年颁布《法国民法典》,1807 年颁布《法国商法典》,两者合起来即称“民商法”。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不是别的,而胡德平:我对“民商”的认知是囊括了产权、分配和生产者三者之间关系的人民经济。我希望一定要从人民经济的观念出发,把我国的公法和私法的法学理念更完美地统一协调起来。

我国的法律和世界现代的法律既有共同的普遍性,又有矛盾的特殊性。这点毋庸讳言,而应理直气壮地昭大信于天下,以求亿万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竞相迸发喷涌出来!

这些法典大大巩固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成果。虽经几次复辟,其法今日犹存。法国大革命是场伟大的消灭封建贵族的阶级革命,在法国新生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还有新的阶级、阶级斗争的存在,但确实彻底地消灭了等级及等级制度,没有等级的社会,给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良好条件,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则是充分条件,它使市场经济达到空前繁荣的程度。市场经济要求经济主体自由、商品交易平等的理念才能充分体现在法国的法典之中。法典最终又为资本主义制度提供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保护。与其说自由、平等理念最先来源于资本主义,倒不如说是市场经济最早所赐。因此,邓小平说: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否则有何新解?现代法治国家中的“民法典”有以下特点:

其一,“民法典”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这些法律均是私法。

其二,在“民法典”、“商法典”面前,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是平等主体,都要以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为行为后果负责。

其三,在民主法治的国家中,以上诸法都属私法,和公法互相配合,并行不悖。

1986 年,我国根据经济的发展,公民财产的肯定,所有制的变化,市场交易的需要,制定过《民法通则》,下一步就要把《通则》变为《法典》。

民商的经济意义

“民商”一词,还有一种经济活动方面的含义,即商事关系及法律规范的总和,据此形成《商法典》。

其一,商法典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这些法律也都是私法。

其二,我国商事主体的注册不分所有制,但我国的《宪法》仍然强调所有制的划分,《宪法》只要坚持“主权在民”的理念,那么强调所有制的概念,也是完全有道理的。用“主权在民”的理念来看待我国各种所有制,无一不和“民商”有关。个体工商户是民商,私有企业是民商,集体经济是民商,股份制公司是民商,中央国有企业也是民商。为何?因为《宪法》认定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用“民商”一词涵盖我国现在的所有企业,国企对此恐怕有点不爽,其实国企列入民商行列,不戴官商帽子,才真正是件大好事。民商内部也有竞争,但毕竟内外有别,它们的生产总值才是名副其实的国民生产总值,这和国内生产总值同样有价值。

其三,国企和民企按理说在民商法面前,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彼此只有生产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考核指标不同,没有亲疏厚薄之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国企和民企的同质化、趋同化。我国社会、经济方面的公共产品才有保证,竞争性极强的企业才能脱颖而出,走出国门。两者在民事关系发生矛盾时,私法也是可以规范解决的。

人民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观

何谓公法?我国的宪法、行政法、刑法、选举法、组织法、诉讼法、反垄断法,凡涉及公众关系而立之法,都称公法。

在我看来,我国的私法虽未编纂成“典”,但公法、私法确已建立起各自的体系,但有些重要之处,仍有矛盾,需要法理上的逐步统一。

只有这样才能更为有效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像“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这样的问题才能根本解决。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是人民战争,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建设也应是人民经济。这是毛泽东概括的经典名言。延安时期的大生产运动,毛主席号召每个农户都要有自己的“家庭计划”,党政军机关也要有自己的生产定额,号召群众应做边区的好公民,不管是公营工厂还是私营作坊都搞得红红火火。当时还对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也斗争过一下。

这恐怕过分了一点,所以重庆以后又出了个“二流堂”。《兄妹开荒》把当时延安的经济生活刻画得惟妙惟肖,剧中唱道:“劳动英雄真不少”,“行行都能把状元出”,哥哥假装懒汉,妹妹就要向南区刘区长报告,要把哥哥当二流子斗。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公有企业之外,又出现了其他所有制企业。本来这是天大的好事,但自己国内的企业为何却出现了不少内斗、内讧、内耗的现象?即使现在制定出台了《物权法》《公司法》,为何在执行过程中,也屡屡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情况呢?而有的法,从设计方案开始,就缺乏人民经济的理念,所以让群众受损,引起民怨的事情还层出不穷。是不是过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意识形态,仍在影响着我国新时期的立法工作?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不是别的,而是囊括了产权、分配和生产者三者之间关系的人民经济。我希望一定要从人民经济的观念出发,把我国的公法和私法的法学理念更完美地统一协调起来。我国的法律和世界现代的法律既有共同的普遍性,又有矛盾的特殊性。这点毋庸讳言,而应理直气壮地昭大信于天下,以求亿万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竞相迸发喷涌出来!

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

我国的经济发展,由于市场大,人民勤劳,其前景是光明的,大有希望的,但今年经济下行的趋势明显。我个人认为这不会是短期现象,因为我国传统行业的产能已出现了相当的过剩现象,又没有及时更新换代,新兴产业发展不够理想,外贸出口受阻,内需提振不力,各种产生要素成本加大,生态环保压力日增,有重大突破的政治体制改革还很少。继续保持过去年增两位数的增长速度,我认为是勉强的,也是不必要的,但也绝不能消极视之,无为而治。关键的还是转变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式,加大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

我国支持经济增长的方式,经常是靠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启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银行大量贷款,给企业各种补贴等方法施以援手。其实这些措施都是短期政策,也是最省事的不花力气的办法。

现在,我国政府已明确认识到,我们以前看重的经济增长方式,也需要有一个转变,来一个反弹琵琶的思维,同时也应认真总结2008 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正反两面的经验。在此,围绕人民经济的理念冒然提几点,供朋友们参考:

积极改革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当前应对中小企业实行大面积的结构性减税、去费,休养生息,以求让企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大胆、有步骤地开放民间金融,并加强监管。

要有这样的决心,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还是要依靠中小银行、地方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去解决。

按照技术标准而不宜笼统按照规模去淘汰落后产能,以求提高效率,加强环保的力度。

以外汇支持民商,既在发展中国家设厂办企业,也要支持他们到发达国家去寻找投资的机会,以求对外经贸发展的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提高红利上缴比例,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平均分红比例。

这些重大决策应有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加大法治建设,规范公权,保护私权。

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既有爱国主义,富民强国的内容,也有国际主义,捍卫世界和平,增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内容。我国的改革只要按此方向发展,我国人民就有信心克服困难,到达胜利的彼岸。


(责任编辑:李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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