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县,总投资6116.01万元的重大民生工程——新建东西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由县财政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应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作为业主单位,山西某公司以5450.87万元中标承建。然而,该项目工程推进中,核心的管道施工环节却全面失守,以随心所欲的施工方式挑战行业底线与国家规范,相关情况引发了广泛关注。
山西省应县,总投资6116.01万元的重大民生工程——新建东西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由县财政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应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作为业主单位,山西某公司以5450.87万元中标承建。然而,该项目工程推进中,核心的管道施工环节却全面失守,以随心所欲的施工方式挑战行业底线与国家规范,相关情况引发了广泛关注。
未进行密闭渗漏实验: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规定,无压混凝土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应在回填前进行,通常采用闭水法。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进行严密性试验。但是,在新建东西街的管网施工中,有的管道仅对接两节,有的还在浇筑井室,多处管道尚未连接,却已经进行了回填。这意味着管道在没有经过密闭渗漏实验并达到合格的情况下,就开始回填,一旦管道出现渗漏问题,不但修复难度和成本将大大增加,也不可能确保管道不渗漏。闭水试验这一确保管道不渗不漏的核心步骤被彻底跳过,工程质量完全沦为“开盲盒”。
回填不规范,夯实走过场:《城市道路排水工程施工规范》明确规定,沟槽回填时,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应从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5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回填,轻型压实设备夯实,不得采用机械推土回填。回填、夯实应分层对称进行,每层回填土高度不应大于200毫米,不得单侧回填、夯实。但实际施工中,回填厚度远远超过规定,一次回填到管道胸腔高度,甚至使用钩机进行跳跃式振夯,完全抛开了规范要求不得漏夯的规定。
路基和路床填筑不规范:按照《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要求,填方施工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在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人工夯实应小于20厘米。路基填料粒径需符合规范,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填筑,不得混填。严格控制每层填筑厚度,机械压实(压路机)时≤30厘米,人工夯实(木夯、铁夯)时≤20厘米,严禁超厚填筑。然而,在新建东西街的施工中,路基和路床的填筑没有分层碾压,分层接茬,填筑厚度超过规定,同样利用钩机振夯,振夯后呈现出清晰的驼印,无声诉说着对施工规范的践踏。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效率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施工不仅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更是保障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应县新建东西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施工现象,暴露出当前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漏洞。
面对如此公然、系统的违规操作,肩负监督之责的工程监理、业主单位应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竟选择了集体沉默与默认。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石,市政工程更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早已警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危害巨大,监管缺位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当验收环节的防线失守,“合格章”沦为交易筹码,“豆腐渣”工程便有了滋生的温床。
应县此项民生工程暴露的,不仅是一地一企的施工乱象,更是项目监管链条的全面断裂。当5450万元财政资金面临“打水漂”风险,相关主管部门必须从工程乱象倒查监管漏洞,揪出可能的“蛀虫”,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每分民生投入真正落到实处。毕竟,对“豆腐渣”说不,就是对民心负责。
作为一项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施工质量不仅关系到城市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关乎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从目前的施工情况来看,存在诸多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还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反思。
免责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或转载,与立场无关,我们力求信息真实、准确,但文章、所示信息、提及内容仅供参考,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不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已标注作者及来源,并不代表赞成或反对等任何观点,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郑重声明:民商网仅提供信息刊登转载功能,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用户需独立做出投资决策,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及时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19 民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49046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