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28日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后,北京、上海于9月下旬后相继出台地方实施细则,明确以8月28日为界:此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开发商须在项目竣工、取得不动产权证("大产权证")后才能开盘卖房,且所售房屋不得有抵押查封。仍走预售通道的项目则要求主体结构封顶才能申请预售。上海还推行现售定金制,允许开发商在现房销售阶段收取定金。这意味着中国房地产实行了三十年的"期房预售—高周转开发"模式正式转向"建好再卖",购房人烂尾风险大幅降低,但开发商资金占用周期拉长,行业加速洗牌,现金流稳健的头部国企和央企将更具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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