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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同志近日在《中国民商》杂志和《经济观察报》发表了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产品”的文章,就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等一系列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 文中提到,于光远同志在1979年关于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中反复强调了一个重要观点:“如果要用一个综合的指标来表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话,最终产品的增产是最合适的。”于光远认为:“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形成之后,(就)可以更快地实现最终产品的迅速增长。” 最终产品既包括最重要的消费品,又包括科教文卫,社会管理和国防建设所需物品,还有出口产品。也就是说,我国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的产品都被消费,产品的使用价值都得到体现,这样的产品才算最终产品,而社会现阶段的生产才算完成它的生产目的。 今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一次讲话中,就对供给侧、需求侧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关系,作了清晰明确的说明,他讲的中心意思就是:从马克思政治经济的角度看,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就是要使得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且不断升级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求,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在讨论“供给侧改革”以及“生产过剩”问题的今天,很有必要再次回顾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最终产品”思想的历史脉络,进一步厘清认识,面对未来。 综上,《中国民商》杂志拟就此举办小型主题研讨会。 |